米兰体育:马赛再度勇敢,誓言击败强敌逐鹿而安

admin 19 2024-11-21 02:30:47

  基本信息

  

  书名:甘地自传:我追求真理的历程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作者:[印]莫·卡·甘地

  内容简介:

  1869年,甘地出生于印度南部一个吠舍种姓家庭,十三岁便结婚。受殖民环境的影响,他远赴英国伦敦大学留学,取得律师从业资格的第二天便乘船回国。1893年,甘地有机会前往南非从事律师工作。南非之行的最大收获是目睹了印度侨民艰难的生存境况,于是他积极领导当地印度侨民摆脱种族歧视,通过非暴力抵抗运动争取公民权利。1915年,甘地返回印度,同时也将“非暴力抵抗运动”的斗争方式带回祖国。带领印度人民摆脱英国殖民统治的过程中,甘地又提出“不合作”理念。最终,他设计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为实现民族独立,争取公民权利探寻出崭新的路径,开启了社会发展的新篇章。

  甘地在本书中详尽地回忆了自己的经历,尤其是他的精神历程,故副标题为“我追求真理的历程”。他不怒而威,将饱经忧患、历尽坎坷、不断追求真理的一生以一种平和、谦逊的态度呈现出来。

  作者简介:

  莫·卡·甘地(1869—1948),甘地出生于印度西部港口城市博尔本德尔。他一生致力于印度民族解放,是印度民族主义运动和国大党领袖,被尊称为“圣雄”。他带领印度人民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取得了国家独立。他身体力行的“非暴力”哲学,在全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

  书摘正文:

  绪论

  四五年前,由于我几个最亲近的同事的建议,我答应了写一部自传。我已经着手写作,但第一页还没写完,孟买的暴动发生了,于是这工作便停顿下来。接着便发生了一系列事件,导致我被囚于耶罗弗达狱中。捷朗达斯先生当时和我同狱,他要我把别的事情搁下,继续写完我的自传。我回答他说,我已为自己订好了一个学习计划,除非完成这个计划,我不打算再做别的事情。其实,如果在耶罗弗达狱中服满刑期,我真的可以写完自传,因为我获释后,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写完。这时史华密阿南德又提出这个建议,而我也已经完成了《南非非暴力抵抗运动史》,我便准备为《新生活》写我的自传。史华密要我单独写一本书出版,可是我没工夫。我只能一周写一章,每周我总得给《新生活》写点东西,那么写自传不是很好吗?史华密同意这个办法,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干起来。

  然而有一个敬畏上帝的朋友,在我沉默的日子向我表示他的怀疑。他说:“您怎么这样冒失,写自传是西洋人的特殊爱好。除了那些受了西洋人影响的人,我不知道东方有谁写过自传。而且您想写什么?要是明天您否定了今天自以为有原则的东西,如果将来您改变了今天的计划,那些根据您的言论和行为而行事的人不是要犯错误了吗?您难道不觉得不写自传这样的东西,至少现在不写,不是更好一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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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论

  这种说法对我有些影响。不过我的用意倒不在于写一部真正的自传。我只是想把自己追求真理的经历讲出来,因为我没有别的,只有这种经历,这个故事采取自传的形式倒是真的。然而只要这个故事的每一页所说的都是我的经历,采取什么形式,我倒不在乎。我相信,或者至少这种信念使我得意,就是把所有和经历相关的部分写出来,对读者不会是没有益处的。我在政治方面的经历不但印度都知道了,“文明的”世界也多少知道一些了。这些经历对我倒没有多大价值,因此它们为我所挣得的“圣雄”的尊荣,价值就更小了。这个称号常常使我感到痛苦,而且我不记得有什么时候,它曾使我得意过。然而我当然愿意把我在精神上的体验说出来,这些只有我自己知道,而且我在政治方面所具有的那种力量无不得自于此。如果这些体验真正是属于精神上的,那就没什么值得自吹自擂的了。它们只能让我更加谦虚。我越是回顾过去,就越发觉得自己不行。我想达到的——三十年来我所致力和争取达到的——就是自我实现,面对面看着上帝,达到“莫克萨”。我为此目的而生,为此目的而行,孜孜以求其实现。凡是我所说的和所写的,以及我在政治方面的一切冒险,无一而不导向这同一目的;但是因为我一直相信,对一个人可能的事,对所有人也是可能的,所以我的实验并不是关起门来而是公开进行的,我并不认为这个事实削弱了它们的精神价值。有些事是只有一个人和他的造物主才知道的。这些当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所要说的经历不属于这类,不过它们是精神上的,或者不如说是道德上的,因为宗教的本质就是道德。

  只有那些属于宗教的、大人小孩都能理解的事情,才包括在这个故事里面。只要我能够以一种平和谦虚的精神来讲,其他很多人会找到他们进军的食粮。我还不敢说这些经历已尽善尽美。我敢于宣称的只是像一个科学工作者那样,他虽然以极端的准确、远见和细致进行实验,却从来不敢宣称他的结论就是最终的,而对它们采取一种虚心的态度。我经历过深刻的自我反省,一再探求自己,并且检查和分析每一种心理状态。然而我还远远不敢宣称我的结论就是最后的,无误的。只有一样我敢于宣称,这也就是我所说的这一点。对我来说,它们是绝对正确的,而且似乎暂时是最后的。因为如果不然,我就不能根据它们采取行动,而我采取的每个步骤都是根据它们加以接受或拒绝,从而据以行事。而且只要我的行动使我的理性和良心感到满足,那我就必须坚决地按照我原来的结论行事。

  如果我只是讨论一些学院式的原理,当然不该写自传。然而我的目的是说明这些原理的各种实践上的应用。我给我打算写的这些篇章起一个题目《我追求真理的历程》。这当然包括非暴力、独身生活和其他一些被认为与真理不同的行为的原则。然而对我来说,真理便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它包括无数其他的原则。这个真理不单指言论的真实,也指思想的真实,不只是我们所理解的相对真理,而是绝对的真理,永恒的原理,即上帝。关于上帝,有无数定义,因为他的表现是多方面的。这些表现令我惊奇和敬畏,有段时间还令我惶恐。然而我只把上帝当作真理来崇拜。我还没有找到他,但我正在追求他。我为了达到这个愿望,宁肯牺牲最珍贵的东西。即使所要求的牺牲是我的生命,我希望能够把它贡献出来。然而只要我还不能实现这个绝对真理,我就得坚持自己理解的相对真理。那个相对真理同时还必须是我的光辉、护身符和防护物,虽然这条道路象刀刃那么径直,狭窄而锐利,对我来说,它却是最便捷而轻易的。就连我犯的喜马拉雅山似的大错误,似乎也很渺小,因为我已严于此道。这条道路已使我免于悲愁,而我已按照自己的灯光前行。我在前进过程中常常隐约看见绝对真理,即上帝的一点光辉,而且只有他是真实的,其他一切都是不真实的信念,天天都在我心里成长。让那些愿意的人了解一下这种信念是怎样在我心里滋长的,如果可以,让他们分享我的实验,分享我的信念。更进一步的信念一直在我心中成长:凡对我可能的事,对一个小孩也是可能的,而且我有充分的理由这样说。追求真理的工具既简单也困难。对于一个高傲的人,它们似乎是完全不可能的,而对一个无辜的孩童,却完全是可能的。追求真理的人应当比尘土还要谦虚。世界可以把尘土踏在脚下,但追求真理的人必须谦虚到为尘土所践踏。只有这样,也只有到那时,他才能一瞥真理。至富和妙友之间的对话极其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也充分地证明了这个问题。

  如果我在这几页所写的让读者感到骄傲,那么他就应当肯定我所追求的一定有什么错误,而我所瞥见的不过是海市蜃楼罢了。让成千上万像我这样的人毁灭吧,让真理盛行。千万不要让象我这样以毫厘之差判断错误的生命来降低真理的标准。

  我希望且恳求不要有人把以下几章所发表的意见当成权威。这里所谈的一些体验可以当作一种图解,人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所好和能力参照它来进行试验。我相信,假如只限于这个范围,这些图解就是确实有帮助的,因为我既不打算掩饰也不打算少说任何应当说的丑事。我希望把自己所有的错误都告诉读者。我的目的是要描写自己在非暴力抵抗的中的经历,而不是要说自己的为人有多好。对自己的判断,我将尽可能做到严格而真切,因为我要别人也这样。根据这个标准来衡量自己,我必须同首陀罗齐声高呼:

  哪里有一个坏人,

  像我这样邪恶而招人烦?

  我已抛弃我的造物主,

  我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

  因为我还离他那么遥远,这使我非常痛苦。我完全明白,他统治着我生命中的每一次呼吸,而我是他的后代。我知道我离他那么遥远是因为我还有不良的感情,可是我还不能完全摆脱这种感情。

  不过我得就此止住了。我只好在下一章开始这个真正的故事。

  莫·卡·甘地

  1925年11月26日于沙巴玛第学院

  第1章家世

  第1章家世

  甘地家族属于巴尼亚种姓,最初好像是杂货商。不过,从我祖父起的连续三代都曾出任卡提阿瓦②几个邦的首相。我的祖父乌塔玛昌德·甘地,别名奥塔·甘地,一定是位很有原则的人。他曾是博尔本德尔的帝万③,但政府的阴谋迫使他离开那里前往居那加德寻求庇护。在居那加德时,祖父用左手向当地的纳华伯④致敬,有人注意到了这一明显的无礼举动,要求他对此予以解释,祖父答道:“我早已用右手发誓效忠博尔本德尔。”

  奥塔·甘地因丧妻而续弦。前妻为他生育了四个儿子,第二任妻子也为他诞下了两个儿子。小时候,我不曾感受出或说不知道奥塔·甘地的这些儿子并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六兄弟中排行第五的叫卡拉姆昌德·甘地,别名卡巴·甘地,第六个儿子叫杜尔西达斯·甘地,这两兄弟先后担任过博尔本德尔的首相。卡巴·甘地就是我的父亲,他曾是拉贾斯坦法院的法官。尽管现在该法院已经被撤销了,但在当时,它是一个颇具影响力的机构,负责处理首领与部族成员间的纠纷。父亲一度任拉杰科德的首相,稍后又出任过樊康纳的首相,去世前他已可以从拉贾斯坦邦领取养老金了。

  卡巴·甘地前前后后共有四段婚姻,每次续弦都是因为前妻去世。前两位妻子各自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最后一任妻子普特丽白则为他诞下了一女三男,我便是其中那个最小的儿子。

  父亲卡巴·甘地诚实、勇敢、慷慨大方,深受部族成员的爱戴,就是脾气有些急躁。在某种意义上,他很可能是个纵情肉欲的人,才四十出头,他就已经开始了第四段婚姻。但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外,他为人清廉,赢得了严格公正的好名声。他对邦政府忠心耿耿,这是众所周知的。有一回,一位政治代理人助理出言侮辱父亲的首领拉杰科德王公撒科热·萨希布,他勇敢地站出来予以驳斥。助理因此动怒并要求父亲道歉,但他拒绝道歉且因此被拘押了数小时。待这位助理意识到他是如此坚决,最终只好下令释放他。

  我父亲从来没有任何积聚财富的野心,因而并没有为我们留下多少财产。

  他没有接受过教育,但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充其量,别人只会认为他读到了古吉拉特语标准的第五条,而且他不懂历史与地理,但丰富的经验能帮助他处理好极为复杂的问题,而且能有效管理成百上千的人,可谓左右逢源,屡占上风。虽然没有受过多少宗教方面的训练,但父亲很有宗教涵养,而这是很多印度人需要频繁地进出神庙、听宗教讲道才能培养起来的。在一位与我们家关系要好且很有学问的婆罗门朋友提议下,他晚年开始阅读《薄伽梵歌》,每日做祷告时都会反复地朗诵某些诗篇。

  母亲的圣洁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她非常虔诚,如若未做祷告她绝不进食,前往毗湿奴寺派供奉的庙宇哈维立是她每日的例行事宜,而且在我的记忆里,母亲从来没有错过查土摩①禁食期,这期间她会许下最不易奉行的誓言且毫无畏惧地予以信守,生病也不能作为食言的借口。我记得有一次她在履行昌德罗衍那誓言时突然病倒了,但她依然坚持践行誓言。对母亲而言,持续斋戒两三天不成问题。在查土摩期间,她习惯于每日只吃一顿饭,但对此还感到不满意。有一次,她竟然每隔两天就禁食一天,还有一回,她许下誓言不见太阳便不进食。在那些天里,我们这些孩子就会静静地伫立着,仰望天空,等着太阳出来,以便第一时间告诉母亲。所有人都知道,在雨季正酣时,太阳是不会轻易露面的。我记得有时太阳突然出现了,我们赶紧冲去告诉母亲,于是她跑着去,想亲自看一眼,可等到她出来时,捉摸不定的太阳又隐没了,剥夺了她进食的权利。但母亲会愉快地说:“没关系,神不希望我今天吃饭。”然后又折回去继续做家务。

  我母亲有着丰富的知识。国家大事她都很熟悉,就连宫廷里的贵夫人们也很赏识她的才智。小时候我有幸能经常陪伴在她左右,至今我还记得她同王公撒科热·萨海布的寡母进行的生动谈话。

  我于1869年10月2日出生在博尔本德尔,也就是苏达玛普。我在那里度过了童年,也是在那儿开始上学的,费了好大劲儿我才背会了乘法口诀表。关于那段时光,除了记得和伙伴们一起给老师取各种绰号外,我什么都忘了,这也充分证明了我智力之愚钝以及记忆力之差劲。

马赛再度勇敢,誓言击败强敌逐鹿而安

  第2章童年

  第2章童年

  父亲离开博尔本德尔前往拉杰科德出任拉贾斯坦邦法院法官时,我应该差不多七岁了。我被送入拉杰科德的一所小学,我很清楚地记得那些岁月,包括教过我的老师们的名字与特征。和在博尔本德尔一样,在拉杰科德时我的学习成绩也没什么值得称道的。想必当时我就是个很平庸的学生。十二岁时,我转入城郊的另一所小学,然后开始上中学。在这段不长的时间里,我从来没有对我的老师或同学撒过谎,我总是很害羞,常常避开所有人,书籍与课程是我唯一的陪伴。我踩着铃声来到学校,一放学就立马赶回家,这是我的日常习惯。我确实是跑回家的,因为我害怕与别人交谈,甚至担心有人会取笑我。

  中学一年级考试时发生的一件事,很值得在此记录一番。督学贾尔斯先生来学校巡查,他说了五个词让我们拼写,其中一个是“锅”,我拼写错了。老师用他的脚尖碰我借此予以提示,可我却没有领会他的意思。我没意识到他是希望我从同桌的石板上抄得这个单词的拼写方式,我一直以为老师在那里就是为了防止我们抄袭。结果,除了我以外所有的学生都正确拼写了五个单词,只有我一个人犯傻。稍后老师试图让我明白自己做了一件糊涂事,但毫无作用,我永远都学不会抄袭的“艺术”。

  但是这件事丝毫无损我对老师的尊重。我生性喜欢无视长者的过错,稍后我知道了这位老师更多的短处,但我对他依旧尊重,因为我已经学会了遵从长者的吩咐,而不是计较他们的行为。

  同一时期发生的另外两件事也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脑海里。通常,我讨厌阅读任何课外读物。每天都有功课要做,由于我既不想受到老师的诘问,也不想欺骗他们,所以我会做功课,但无法专心致志。如此一来,在功课都做不好的情况下,就更别提课外阅读了。但不知为何,我将眼光投向了父亲买的一本书,这本书讲的是斯罗梵纳①孝顺双亲的故事,我读得津津有味。就在这时候家里来了一群巡演艺人,他们的表演中有这样一段情节,讲的是斯罗梵纳用扁带套背着双目失明的父母走在朝圣路上。父亲的那本书与这个故事情节在我心里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我告诉自己:“这就是你应该效法的榜样。”斯罗梵纳去世时他父母悲恸至极的场景,我至今记忆如新。令人动容的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拿起父亲买给我的六角琴,将所有的感动融入指尖。

  还有一个与此类似的小插曲,它和另外一个人物故事有关。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得到父亲的允许去观看一家剧团表演的一部叫做《哈立斯昌德罗》的戏剧,内心被剧中的人物情节深深地打动了。这部戏我百看不厌,要隔多久我才会被允许再去观看一次呢?哈立斯昌德罗的故事在脑中挥之不去,我私下里无数次地假扮他,而且日日夜夜地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如哈立斯昌德罗那般真诚呢?”一想到自己应该像哈立斯昌德罗那样追随真理,经历他经历过的所有严酷考验,我就兴奋难耐。我相信哈立斯昌德罗的故事是绝对真实的,每想到他都会忍不住潸然泪下。我的常识告诉我,哈里斯昌德罗不可能只是一个历史人物,不管是哈里斯昌德罗还是斯罗梵纳,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现实中的人物,而且我相信,即使是更早的时候听闻他们的故事,我也会被深深地感动。

  第3章童婚

  第3章童婚

  尽管我多么不想写下这一章节,但是我也知道在写作这本自传的过程中必须吞下许多苦水。如果我自命真理的信奉者,那么我就绝不能回避这段经历,即使痛苦,我也有必要在此坦诚自己十三岁就结婚的事实。看着自己养育的、和我当年的年纪相仿的孩子们,我忍不住带着些许怜悯地回想自己的婚姻,同时为他们没有重蹈我的覆辙而感到欣慰。在我看来,早婚习俗是如此荒谬,任何道德都无法论证它的合理性。

  读者们不要误解,我确实是成婚了,而不是有了婚约。在卡提阿瓦,订婚与结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仪式。订婚是男女双方父母为了撮合儿女而初步确立的婚约,是可以解除的。如果这期间男方过世,女方用不着守寡。这纯粹是双方父母达成的协议,儿女不参与其中,甚至压根儿不知道有这事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父母就为我确立过三份婚约,据说最初选中的两个女孩先后死亡了,所以有了第三次订婚。模模糊糊地记得,第三次订婚时我好像只有十七岁,但我确确实实记得事先没有任何人知会我一声。在这一章里,我要讲述我结婚的经过,这一点我倒是记得很清楚。我们兄弟三人,大哥早就成婚了,长辈们决定让比我大两三岁的二哥,以及一位大概比我大一岁的堂哥三人同时结婚,他们这样做既不是考虑到我们的幸福,也不是顺遂我们的愿望,仅是图个方便,节省开支。

  结婚对于印度教徒而言绝不是件简单的事,为了儿女的婚姻,常有父母倾家荡产,既浪费物力又浪费时间。置备衣物和装饰品、筹备宴席就得花费好几个月的时间,而且相互攀比,每户人家都想在菜肴的份量和种类上超过别家。至于女性,不管他们是否善于唱歌都得引吭高歌,不惜为此引病上身,吵得邻居不得安宁,而反过来邻居们对宴席上的喧哗闹腾以及周遭的污秽与杂物倒也泰然处之,因为他们知道有朝一日自己也要如此行事。

  我父母明白让几兄弟同时结婚要省事得多,花费少了却更有排场。操办一场婚宴,即使花费得多一些,终归不及操办三场所需的开销。父亲和叔叔的年纪都大了,而我们又都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他们有责任帮助我们完成婚姻大事,就像是要将之作为对他们生命的最后告慰。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他们才决定将我们三人的婚礼合在一起举办。正如我此前所言,婚礼正式举行前的几个月前家里人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我们才对接下来将要面对的事情有所察觉。当时,婚礼对我而言只不过意味着有可穿的好衣服、敲锣打鼓的仪仗队、美食,以及一个可以一块儿玩耍的陌生女孩儿,情欲是后来才有的。为了掩盖自己的羞愧,除了一些值得回忆的细节,别的我就不多说了。细节也都放到后面再说吧,即便如此,这些情节与我撰写这本传记前就已确立的中心思想也没多大关联。

  就这样,二哥和我从拉杰科德被接回了博尔本德尔。为了最终的仪式还有一些有趣的细节要完成,比如在周身涂满姜黄膏,不过这些就不予以赘述了。

  当时父亲是位帝万,但终究是个奴仆,由于他博得了撒科热·萨希布王公的青睐就更显得如此了。直到最后一刻王公才允许我父亲离开,并为他安排了驿站马车,这样在回来的路上就可以省下两天的时间。但命运女神并没有眷顾我父亲。从博尔本德尔到拉杰科德有120公里,坐马车需要五天时间,父亲只花三天就走完了全程,可就在最后一段路程上马车翻了,父亲受了重伤。回到家时,他身上扎满绷带。尽管父亲和我们对于即将到来的婚礼的热情减半,但仪式必须照常举行。婚期怎么可以更改呢?由于幼稚地沉醉在婚礼的愉悦中,父亲的伤痛被我抛诸脑后。

  我很孝敬父母,但我耽于肉体欢愉的程度并不亚于此。当时我还没有领悟到孝敬父母就应该牺牲一切幸福与快乐。就在那时,似乎是为了惩罚耽于享乐的我,发生了一件令我无比悔恨的事,稍后我还会说到这件事。尼斯古兰纳之歌中这样唱道:“绝欲而不清心,终难持之有素。”无论我何时唱起或者听到这首歌,我都会回忆起这件令我痛心疾首的羞耻之事,内心惭愧不安。

  尽管伤痛在身,但父亲还是将之抛诸脑后,全情投入到这场盛宴中来。直到今日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举办不同的仪式时父亲是坐在哪儿的。当时,我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谴责父亲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为我筹办了这场婚事,婚礼那天所发生的一切似乎都是我应有的权利,那些事情是恰当且合我心意的,那时我也是迫切地想要结婚。正因为父亲当时所做的一切都无可挑剔,所以那些事至今回想起来依然很鲜活。即使今日,我还能清晰地描述出当日我们这对年轻夫妻是怎样坐在婚礼台上、怎样行七步礼、怎样将合欢糖送进彼此的嘴里,以及此后我们又是怎样开始一起生活的。哦,是啊!还有新婚之夜!两个无知的孩子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将自己扔进了人生的海洋。嫂子曾详细地向我讲述过初夜该有的行为举止,我不知道是否也有人这样指导过妻子,以前我从来没有问过她,现在也不打算问了。读者们可能会以为我们非常紧张以至于无法面对彼此,确实,我们都很害羞。我该如何与她交谈,该说些什么才好呢?嫂子的教导并没为我提供多大帮助,毕竟这样的事情并不需要刻意指点,前人传递给我们的印象就足以使这些教导看起来很多余。我们慢慢地了解彼此,并且开始自由自在地交谈。我们同龄,但我很快就开始行使丈夫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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